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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考核”,博士选拔“新标识“

2015-01-19 14:03  |  点击次数(次)  来源:  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  |  http://www.zzbs.org

2015年考博网上报名2014年12月31日结束。不仅意味着考博进入倒计时,同时也意味着考生将进入冲刺阶段。让普通考生羡慕的是,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生选拔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不需要闷头备考。然而,以考核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为目标的“申请—考核制”选拔,并没有看上去的那样“轻松”。

那么到底什么是“申请—考核制”?同以往的以统考为基础的博士生遴选制度有怎样的不同?又如何实现过程中公平与效率的兼顾?记者将带您一起了解我们学校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情况。

从“考试”到“考核”

与传统的博士生招生考试不同,“申请—考核制”由原来的全校统一初试和院系组织复试到取消全校统一初试,由学院组织笔试并进行面试,侧重考察学生的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博士生选拔取消全校统一的入学资格考试,加大了对考生的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的考察。学院和导师团队被赋予了更大的招生自主权。

2013年,我校率先在化学化工学院等六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和国家二级重点学科所在的一级学科试行了“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模式。我校副校长詹心丽介绍说,“选才识人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申请—考核制,并不是不考试,而是进行一种更为科学的综合评价和选拔,评价手段应是多元的。实行申请制的目的是为了选拔最优秀最适合的学生来攻读博士。” 高等教育学家潘懋元也曾表示,在传统考试中,“笔试成绩好的博士生中研究兴趣不大、创新意识缺乏、学术潜质不足的大有人在。”

“申请— 考核制”对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有着显而易见的优势。试点学科生源数量大幅增加,生源质量显著提升。在吸收借鉴经验基础上,2014年,我校在理工医学院全面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并选择部分文科学院作为“申请-考核制”试点学院。与2012年相比,2014年我校实行博士招生“申请- 考核制”的学院总报名人数增长32%。其中,教育研究院2014年的报名人数为256人,比2012年增长41%。与此同时,2014年我校实行博士招生 “申请-考核制”学院录取的优质生源(硕士毕业于985、211等重点高校)数为396人,比2012年增长34%。其中,能源学院2014年的优质生源数为15人,比2012年增长88%。

2015年,我校继续加大改革力度,又有6个文科学院将加入“申请—考核制”改革行列。

最优设计 选拔最优学生

“从学校帮你招,到学院自己选才”,博士选拔的自主权更多地交给了院系、导师。各院系结合学科特点,制定适合本学科的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侧重检验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专家组也可以在面试过程中重点了解考生的专业基础、外语水平等。

博士生招考不再单纯“以分数论英雄”,考生的教育背景、研究经历、科研成果和研究计划等书面材料审核是第一关,严格按照一定标准和比例进行淘汰,通过材料审核后,考生与专家组“面对面”的交流,将让考生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真实地展现出来。

以化学化工学院为例,博士生通过申请材料审核后,还需要通过“院——系”两级面试。两级面试各有侧重,既考察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又了解学生对学科前沿的关注度。比如“系”层面的面试,在考前一天,考生会拿到一篇代表性科研文献。仅有的一个晚上,他不仅需要消化文献内容,提出对该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还需要将观点想法提炼做成PPT,以便第二天演讲陈述。“如果没有平时的科研积累,单靠临时抱佛脚是绝对不可能有出彩表现。通过分析演讲,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等综合素质也得到更充分地展现。”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袁友珠表示。

而且,“申请——考核制”只是取消统考,并不意味着取消考试。从2015年我校博士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来看,几乎所有实行申请考核制的院系都有组织笔试,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英语水平和专业能力。只是笔试占最终成绩的比例各不相同,比如环境与生态学院、软件学院、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等笔试成就占总成绩的40%,而公共卫生学院只占 20%。公共卫生学院将实验操作技能列入考核的内容,所占比例为40%,考生要在实验室与导师组共同工作一周时间,重点考察考生的实践能力,以选拔出动手能力强的适合本学科的优质生源。

院系被赋予了更多选拔自主权的同时,自然也充分调动积极性,想方设法设计优化考核程序,以保障招收到最好的学生。在经济学院和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围绕现代经济学研究生课程的国际化建设目标,所有专业学位课程都采取双语教学或全英文教学。申请的博士不仅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六级,并且成绩要不低于450分。为了招到更好的考生,经济学院和王亚南经济研究院更是抢在7月份就组织进行“申请—考核制”选拔。在海洋与地球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选拔与校内硕博连读和推免生的选拔同步进行,同时通过笔试、导师组面试、教授委员会面试,三重把关,最大化保证生源质量。

今年新增的试点法学院,为了将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做好,用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做准备工作,走访了北京、上海等地区的重点高校,认真学习并借签兄弟高校宝贵的经验,结合自己学科的特点,制定出严谨、规范的选拔办法来保证招收到更多优质生源。

公平公正“看得见”

向学院、向导师放权,是“申请—考核制”的一项重要特征。那么在“放权”的同时,如何保证公平公正?

据介绍,在公平公正方面,学校做了许多工作。比如“申请—核制”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各学院都对考核小组专家组成、“申请—考核制”材料审核、笔试、面试各环节、巡视检查、考生申诉、参与考核的专家亲属回避等都制定了明确的细则规定,并且全部在网上公布。

不仅如此,考生的初审成绩、入围考核名单、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拟录取专业等一系列的考生相关信息,全部都会在网上进行公示。这种机制使得院系和导师的用权行为完全处于一种透明化的状态之下,没有滥用权力的条件和机会,真正实现“阳光招考”。

最大程度地体现学院、导师的自主权,强调当年不招生的导师积极参与招生选拔工作,同时避免导师一票制,和一切有可能影响到招生的其他因素,仍是学校今后推进“申请—考核制”中需要不断探索完善的重点。

“在通过完善制度机制避免人情干扰之外,我们相信,每位导师都希望招到最好的学生。”招生办主任吴国瑛认为,“今年7月,学校启动实施了博士研究生导师配套经费收取工作,学生的培养与导师科研成果相关,加上招生计划有限,导师自然希望招到得力的助手一起帮助完成科研项目。”

吴国瑛表示,“目前,国外的高校博士招生都是采用‘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国内的985,211重点高校如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等也都已经开始实行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无论是参考国际经验,还是从改善目前国内博士生招生效果的角度来看,博士生申请—考核制,都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