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010-57749248在线留言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博士招生简章|博士资讯|招生信息|在职考博经验|常见问题|论文指导|说明会报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招生简章>西安交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进入留言板

西安交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07-02 22:50  |  点击次数(次)  来源:  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  |  http://www.zzbs.org

 西安交通大学(学校代码:10698)是一所具有理工特色,涵盖理、工、医、经、管、文、法、哲、教、艺等10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现有兴庆、雁塔、曲江和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四个校区。为做好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规模及方式

2022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600名(不含专项计划,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含各类专项)、各学院(部、中心)直博生和资格考核转博人数、普通招考生源及绩效计划等情况在录取阶段调整各院招生人数。

我校2022年博士生招生采用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三种招生方式。其中,普通招考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硕博连读实行资格考核选拔,直接攻博通过推荐免试选拔。学院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制定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并公布执行。

二、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具体要求:

1.已获硕士学位(国内普通高校统考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符合以下条件可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申请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修完硕士研究生课程,由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本人排名前三)或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本人排名前三);报考经济类、管理类的考生,还应具备高级职称及较好的管理经验和较高的管理实践水平。

3.报考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即学科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的专业)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获所报专业的全日制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或所报专业的全日制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应届硕士研究生;其他医学硕士学位获得者,需具备在市级以上医院报考专业三年以上的临床工作经历。

(2)获得国家颁发的报考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

4.其他有关具体条件请参见报考学院的实施细则。

三、网上申请报名

时间: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1月10日。

网址: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2022年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网报须知》要求填报本人信息及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等相关资料,并缴纳报名费,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

四、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向学院提交以下基本材料(其他材料见学院招生细则),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网报后双面打印,并经本人签字);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报名网页下载空白表手工填写);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报名网页下载手工填写);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有效);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含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GRE成绩单等),具体按学院要求提交;

(6)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承担科研情况简表;

(7)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境外学位证书申请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须在加试前取得;

(8)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9)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需提供研究生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报告的预计毕业日期为2022年8月前);

(10)各学院(部、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资格审查

1.学院对申请者按照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者按照学院的要求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核

考核过程主要包括:材料评议、综合考核两个环节,考核工作由学院(部、中心)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和考核时间按照各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执行。

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面试阶段须加试由学校组织的自然辨证法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持境外学位考生在综合面试阶段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根据考生考核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全面衡量,导师、考生双向选择,择优录取。本年度部分学院实行招生计划改革,考生报考导师均为意向导师,录取阶段学院将会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导师招生情况对考生报考导师进行调整。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档案一律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与学校、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安排学校宿舍,不享受奖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